各系(院)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记录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中共蚌埠市纪委和蚌埠市直机关工委共同举办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优秀廉政公益创意作品拟在广播电视台播放;书画、摄影等获奖作品拟结集出版,并在《蚌埠纪检监察网》、《淮畔清风》、《蚌埠机关党建》等网络、报刊专版展示和使用。请各部门按照征集作品主题、范围、形式和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创作的作品请于7月10日前报送院监察审计处。
特此通知
监察审计处
附:
中共蚌埠市纪委文件
蚌纪【2013】21号
关于开展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蚌埠日报社纪委、监察室,各垂直管理单位及驻蚌单位纪委,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纪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成果,记录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本次书画摄影作品以“珠城清风”反腐倡廉为主题,紧扣时代主旋律,传承历史廉政文化精髓,展现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弘扬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教育干部、引领社会、凝聚民心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征稿范围及要求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各县、区统一报送的作品应不少于10幅,市直各部门报送参评作品应不少于2幅、多报不限,但同类作品限报1幅;鼓励各垂直管理单位、驻蚌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创作、报送。作品须自行装裱后报送。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征集作品主要分为书法(含篆刻、书体不限)、美术(中国画、漫画)、摄影、廉政公益广告等内容。要求格调高雅、创意新颖、突出精品、形式多样,选送作品必须是参展者原创。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含硬笔书法),篆刻、篆书和草书须附释文,并注明出处。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
2、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版画、工笔画均可。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4幅,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并用铅笔正楷注明图片作品名、摄影作者、推荐单位、文字说明(100字左右,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成果),严禁作品弄虚作假,不得使用拼接、合成等手段对原始摄影进行处理。
4、廉政公益创意作品:将廉政文化的楹联、警语用平面、3D或动漫等设计形式设计出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画面。廉政文化平面广告、3D立体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动漫要求突出真反面典型,片长控制在60秒内,要创意新颖、制作精美、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四、活动具体安排
1、征集时间:征集活动自5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截止,报送地址为市纪委宣教室(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538房间)。联系电话:3117622。
2、报送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组织创作精品力作。三县四区作品由纪委监察局统一收集报送,市直部门以及垂直管理单位、驻蚌单位、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3、作品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4、作品展出:获奖作品拟于10月份展出;参展作品评比、展出后退回。
5、作品应用:优秀廉政公益创意作品推荐在广播电视台播放;书画、摄影等获奖作品拟结集出版,并在《蚌埠纪检监察网》、《淮畔清风》、《蚌埠机关党建》等网络、报刊专版展示和使用。
中共蚌埠市纪委 蚌埠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