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关于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有关规定》院办〔2017〕1号文精神,满足申请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条件,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学生到所属部门教务员领取并填写“课程免修、学分置换申请表”,并提供已取得的考试成绩单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素质拓展学分申请的,需提供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发放的素质拓展成绩单;
2. 辅拟免考或学分置换课程的任课教师签署意见;
3. 所属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以素质拓展学分申请的,相关项目学分需经“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
4. 二级学院院长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科(实验楼905);
5. 学院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说明:
(1)申请课程免考的办理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
(2)不及格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办理时间为学院安排的每批次补考前2周。
(3)符合免考的课程成绩按学生所取得的相关课程或考证成绩计算。
(4)符合学分置换的课程成绩按及格计算。
(5)本规定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学科研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