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学生基金、孤儿学生免学费、校内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项目。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样通过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以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贴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含义和认定办法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四、各项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和奖励(资助)标准是什么?
(1)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指标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指标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优秀奖学金是由学院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总比例为50%。标准为:特等奖2%每人每年1000元,一等奖5%每人每年600元,二等奖15%每人每年400元,三等奖28%每人每年200元。
五、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比例、资助标准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4000元,2档3000元,3档2000元。指标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
六、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为安徽省籍考入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在其居住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由学校承担。毕业后开始计算利息,利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安徽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到县区教育局申请)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七、新生如何申请获得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助学贷款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递交给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另外需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到校后,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金。第二学年起成绩优异者可以参加学院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申请;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第二学年起可以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八、中职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五年制中职阶段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享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困生基金资助。
在我院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人数。
在我院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15%的比例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享受助学金;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学年2000元。
九、对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开展资助?
根据上级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我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对建档立卡新生的困难认定简化手续,这些学生秋季学期资助资金2000元,将于9月15日前发放至相关学生的银行卡中。
未尽政策,可在入学后咨询学生资助中心,班级也将组织资助政策学习活动。
学生处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