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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385 设置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奖补经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上报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2名。

三、评选条件:

1、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

2、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3、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或5年以上;

5、近三年获得过学院年度辅导员考核优秀等次二次或二次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各系(院)在个人申请、系(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人选,于623日下班前报学生处审核;

2、学生处审核后于625日前报学院审批。


学生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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